今天又去看女王的文章,這一篇真的寫得很棒,
對啊!好一個什麼都沒做,就真的什麼都沒做。

女王原文


以前我發現什麼的時候,我真的認為他應該沒做什麼,
可是問了之後,還真的什麼都沒做,
就是不懂得拒絕,不會 SAY NO,
早知道了,只是一昧的以為這會是最後一次。

其實,所有都可以證明,只是懶得說懶得做,
我本來就問心無愧,做錯事的是你和你和你。

我記得哪女生文章說過,讓我想了好多天。
"你以為夜市是跳樓大拍賣,永遠都是最後一次嗎???"
對啊!一直掛著最後一天、最後一次機會,
下次經過他還是再跳樓大拍賣,然後拍更大力的胸腑說,
小姐,你這一次不買真的可惜,沒有機會了。

這一次,我就真的頭也不理的走了,
即便還是想著,唉唷不買可惜捏!
可是買了又如何,不實用啊!
到不如放棄這爛機會,然後慢慢找可靠實用又經濟實惠。
我對於好穿的鞋,即使有一點貴,
我會買下,然後慢慢穿著珍惜著。
這比夜市390還來得實用,只是390可已換換換,
不喜歡就丟丟丟,喜歡就趕快穿爛在換。
這就是賣那些跳樓大拍賣的老闆心態吧!

謝謝你讓我想到這些,雖然我還是不喜歡你,
只是至少你說的有些話還可靠實用。
我在想,如果你不是這樣心機,
或許我還會絕得你是美麗又大剌剌的女生。

這喜歡本來就沒有定義,還有人竟然跟我說,
要是男人都會喜歡他,我要炸掉了。
可惡,不過就是外表而已,可以斷論什麼。
可是我就是愛計較啊!不知道女生很會記仇的嗎??

我一直覺得,要當地下情人,就安安靜靜的當,
當到浮出檯面,找不到人然後猛擊的時候,
就是想當正牌是吧!我到樂看你們穿上婚紗那一刻。
雖然會證實一些事情,但就讓他沉吧!


前陣子,事實終於讓時間證明一切,
誰是野花很明白,這樣還來跟我吠,
我想到就快吐了,果然是位狠腳色,
雖然現在我不知道會怎樣,也不想理會。
別再來跟我吠,先看輕自己承認自己再說。

人是怎樣的面貌,是不是由心中散發,
是不是時間證明就知道,不必說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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