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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是一種記錄生活,紀錄心情,紀錄夢境,紀錄也許不存在的。

那天,好久的那天,我和朵拉很拼的跑去福隆玩。
一下火車,她在擦著防曬乳的同時,
我看見這張椅子的背後,就這樣被畫鴉著,
它的字體我看不太懂字母,可是很有藝術,
雖然老師常說不可以隨便畫畫,
可是我就是很愛這個場景,所以照下它。

這跟台灣學生愛在公車最後一排留言差別很大,
0987251202 等你CALL喔!
什麼跟什麼麻!真的很忍不住想說,
這遊戲一點都不好玩,好嗎?
跟這樣的我稱為藝術文字差很多,
且總是夾帶著腥羶色。
不過,我不建議塗鴉啦!
要在可以塗鴉的地方才對喔!

所以,文字記錄著很多,
要是開放給大家都可以隨便寫,
我一定會寫上有意義的,
而不是那所謂的好玩有趣破壞畫面。

這也是為什麼,我很愛寫,
雖然文筆不怎樣,可是一有想法,
就像是湧泉,滔滔不絕阿!

昨天,終於作了不是外星人的夢,
而是夢見一個男孩來找我,
面孔不清楚,說話感覺卻很熟悉。
且不是我認識很久的人,只是它讓我感覺很安心。

然後,我竟然請他聞我的圍巾,
我說:「香香吧!諾,給你圍」,
他說:「真的很香,是你的味道」。

哀!可能是昨天看現在很想愛你,
被那誠人和靜流的情感牽拌住了。

劇中靜流的衣服,我很喜歡,
古怪中帶點俏皮,隨意搭搭。

之前,有人告訴我,
不要輕易拒絕別人對你的好,
也許太害怕再度受傷,
也許覺得沒有時間再擁有一次失敗。

所以,我一直在等待正確時機,
但事實證明了,跟我想得不一樣,
事情來得讓我有點錯愕,
是我沒有當下把握,
還是讓他等待太久。

也許是這樣看了這樣的電影,
在夢中主動對男孩釋出好意。

沒關係,至少那個夢很甜耶!
那個男生,噗噗噗...謝謝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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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boo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