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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先撇開不想說話的時刻,因為我就是不想說話,有說一兩句已經很不錯了。
有一件事情讓我有點吃驚,不是吃驚事情,而是吃驚對事情的處理方法。

15歲的女生,小小的女生,她做了不該做的事情,
看在父母的眼裡一定很驚訝,這麼小就這樣,
我想是該驚訝,不過正當我知道交了男友,
我想這總事情應該是避不了的,大人都會衝動,何況是好奇的小孩。
不過應該高興她有防護措施吧!懂的保護自己的女孩,
其實我還挺想見見她的,因為我可以把我的故事分享給她知道,
因為我差不多也是那年紀,可是我後悔當初,這對我來說是個陰影。

如果相愛的兩人,在那過程中是成熟的,那我覺得不需要大驚小怪,
應該讓他們知道,不是不能是年紀還小孩不確定是否真愛,
對男女來說都是不好的,女生會適時的保護男生,如果她很愛她的話,
那男生幫然會說,我願意負責任,當然也是如果她很愛她的時候。
可是這個年紀到底要他們負什麼責任,是男生誘拐女生嗎?
我常說一個銅板不會響,兩個銅板響叮噹,
所以沒有對錯吧!錯的是你們根本沒有在他們年少的時候給予陪伴與關懷,
先問問自己付出了多少,在來責怪自己的子女或者別人的子女吧!

很多父母常說我辛辛苦苦生下你,賺錢養大你們,不是要你們今天這樣,
很失望、很震驚、很不知所措嗎?
這是當年我看到我母親得知我睡在男人家的樣子,
我反而沒有很內咎,我只是覺得為什麼現在才發現,
發現我跟別男生睡在一起,你們有什麼感覺?
憤怒的跟我說:「早知道我就不要你這女兒」。
是呀!孩子既然出生了,就該好好關懷用心灌溉,
不是整天忙碌奔波,出了事情不去了解事情,而直接責罵。
那只會讓親子關係越來越疏遠,甚至說出或者做出讓孩子無法接受的事實。

回歸重點,誰說出了事情就該去見男生家長,
責任是指只有男方的錯嗎?我想不近期然吧!
見了又如何,告訴她你搞了我女兒,
然後呢!這樣的舉動大人一定不會怎樣,
可是你又知道小孩子的心靈會如何?
要是當年的我,我會極力保護男友,即使什麼都要犧牲,
且我會開始不愛家人,並且拒絕訴說事情,
就算我受了委屈,也不會跟家人提起,默默一直承受。
也許就是這樣,大四的我有了憂鬱症,
這樣的結果是我家人萬萬沒有想到的,也是他們不想發生的。

我想,也許吧!
任何事情都一樣,都要發生了才會思考問題,
現在那15歲女孩應該也會思考問題吧!
如果沒有,我想她只是還沒有成熟思考而已,
她會長大的,等她成長後她會開始慢慢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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