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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娃娃,其實只是為了瞬間的愉快,我快樂了,也許它們一點也不開心。


以前,不知道多久以前,我愛上夾娃娃,
總覺得在那瞬間很愉快,
多半都是在我心情不好的時候,
那天,和姐去士林夜市,
還是手癢夾了它,花了原本在口袋中的零錢,
還是沒有如願的夾住它,
很不甘願的一直想得到,所以又換了100塊。
當我抓到那一刻,很開心的大叫一聲,
然後,腦子浮現,那接下來呢!

回家再度拿出來看,真的很可愛,
可是好像用不到,最近也超想大整頓房間,
所以,想到以後可以帶出去和小朋友玩,
可以利用它接近可愛的小孩,也把愛心送給他們,
我想又可以換到可愛的笑容吧!
嗯嗯...就這麼決定了,把它送給小朋友。
這不就告訴我,可以大抓太抓了嗎?呵呵...

今天,腳又抽筋了,像猴子這樣跳跳,
手腳也冰冷冷的,我又不是冷血動物,
也許試作在電腦前面太久了吧!在抗議。

聞到陣陣的髮香,雖然不是長髮飄逸,
還是很香,真想拿給人家聞聞,
可是,身邊沒有人在阿!給誰聞阿!

那天,有人說,很愛給人家聞,
就像圍巾很香,我總是要朵拉聞聞,
因為真的是很舒服的感覺阿!
好東西,和好朋友分享咩!
我不吝嗇和人家分享,
除了,愛情以外,其餘都可以。

有時候分享是快樂的,是讓人可以有更多收穫,
雖然,曾經不開心,也許像個呆子一樣,
但我也收穫到了,過去就讓它慢慢走吧!
我開心就好,幸福就好,現在快樂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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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boo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